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时间:2023-04-2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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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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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时间:2023年4月23日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平农(饲料)罚〔2023〕 1 号崆峒区仁*畜牧服务中心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案马*香92620802MABTFFYF5B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众旺小苏打),共进货5袋,自用2袋,无违法所得,销售价每袋45元(涉案货值金额5×45=225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众旺小苏打),建议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库存剩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众旺小苏打)3袋;
2、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
定银行缴纳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
3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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