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填报单位: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 填报时间:2023年4月23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平农(饲料)罚〔2023〕 1 号 | 崆峒区仁*畜牧服务中心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案 | 马*香 | 92620802MABTFFYF5B | 当事人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众旺小苏打),共进货5袋,自用2袋,无违法所得,销售价每袋45元(涉案货值金额5×45=225元)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的;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众旺小苏打),建议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库存剩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众旺小苏打)3袋; 2、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 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 定银行缴纳 |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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