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单位: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 报送时间:2023年5月8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平农(农药) 罚〔2023〕 2号 | 平凉市 奥邦特 农资科 技有限 公司未 取得农 药经营 许可证 经营限 制使用 农药案 | 平凉市奥邦特农资科技有限公司 | 91620800MA736D190Y | 高* | 当事人违法经营限时使用农药福·克 | 当事人平凉市奥邦特农资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及《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该案中当事人总计购进20瓶农药福·克,货值320.00元,拟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进行处罚。同时,考虑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为体现柔性执法精神,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已责令当事人平凉市奥邦特农资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限制使用农药福·克15瓶(规格300克/瓶,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044,生产日期2022年2月,山西省临汾海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3.对主管人员周小燕限制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 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 定银行一次 性缴纳。 |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 | |
2 | 平农(农药) 罚〔2023〕 7号 | 平凉市 崆峒区 科丰农 药种子 经销中 心未取 得农药 经营许 可证经 营限制 使用农 药案 | 平凉市崆峒区科丰农药种子经销中心 | 92620800MA71MKDU36 | 高*峰 | 当事人违法经营限时使用农药猫司令牌溴敌隆等3种杀鼠剂 | 当事人平凉市崆峒区科丰农药种子经销中心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及《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该案中当事人总计购进140盒(袋)杀鼠剂,涉案货值为170.00元,在10000元以下,拟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进行处罚。同时,考虑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为体现柔性执法精神,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已责令当事人平凉市崆峒区科丰农药种子经销中心立即停止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经集体讨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猫司令牌溴敌隆杀鼠剂等3种灭鼠药共计109盒(袋); 2、没收违法所得61.00元(大写:陆拾壹元); 3、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61.00元(大写:伍仟零陆拾壹元)。 | 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 定银行一次 性缴纳。 |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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