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平凉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彻底整改落实各类问题。原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从严从实、见底见效,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坚持举一反三。把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相结合,通过巡察反馈的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分析研究,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做到纠正一个问题,补齐一类短板,健全一套制度。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原局党组书记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带头研究包抓重点问题和重点事项,细化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分工明确。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问题整改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承担分管范围的整改任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主动对号入座,结合业务工作细化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做到事事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开展集中整改。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特别对涉及基层的问题,一对一反馈、点对点落实,盯住推进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松。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落实的重要环节,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助力,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健全学习机制,严肃学习纪律。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学确定学习专题,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每季度集中研讨交流1次,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在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时,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学思践悟、入脑入心。三是注重学用结合,提升学习效果。坚持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紧跟中央和省、市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召开的重大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到学习内容紧跟形势,切实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
2.统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平凉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进一步靠实相关行业部门责任,明确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见微知著,深入排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好送教上门、困难学生资助、慢病卡办理、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抗震房改造、供水管护保障等政策,确保相关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部门落实巩固成果重点任务“月通报调度”机制,协调14个市直相关行业部门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市委最新部署要求,每月编发《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专报》,对有欠账、存在薄弱环节的工作,及时提醒,查漏补缺。市上组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开展综合性督查1次、暗访3轮,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馈问题清单,见人见事通报,跟踪整改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快速高效推进。
3.指导落实防返贫监测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紧盯纳入、帮扶、退出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广甘肃“一键报贫”系统,持续优化“四圈管理”措施,对所有农户实行闭环管理;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系统数据分析”等多种途径,多措并举排查风险,按照“不少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原则,对全市所有农户进行集中排查,确保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全市监测对象11848户46769人,风险消除率68.2%。二是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严格落实《平凉市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平凉市关于落实持续稳定增加脱贫人口收入相关措施的通知》,围绕“四项收入”构成,针对“低收入组”脱贫人口制定下发“八项增收措施”,多管齐下推动增收;对“两类群体”重点监测,“一户一策”落实产业、就业、兜底等针对性增收计划,确保路径明晰、措施精准。三是持续规范档案资料。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料的通知》,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设为“资料归档日”,督促县(市、区)、乡、村常态化维护、规范化管理,做到数据准确完整、上下口径一致。
4.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信息数据共享的实施方案》,定期向市直相关行业部门推送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数据,加强数据共享比对,统筹利用行业信息资源,不断提升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与行业部门基础数据匹配度。二是确定专人管理“信息系统”。分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专职信息员队伍配备的全覆盖。实行“谁采集、谁签字,谁录入、谁负责”的责任制,做到问题及时发现、限时解决。三是大力宣传推广“一键报贫”系统。大力推广“一键报贫”机制,及时规范处理农户申报信息,对存在返贫风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户应纳尽纳,提高监测效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农户,及时做好政策解答、理顺情绪。目前,全市自主申报8528户2.58万人、办结率99.9%。
5.推动发挥联农带农增收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巩固整改成效。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发展思路,对全市帮扶产业项目,分类制定实施发展计划,全力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优化完善经营性帮扶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拓展联带方式,努力把更多脱贫人口和农村群众嵌入产业链,及时足额发放农户分红资金,持续带动群众增收。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全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县(市、区)、乡村、运维机构、农户四级责任,及时发现解决低效电站问题。二是精简优化发放流程。严格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精准采集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相关信息,并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确保符合领取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及时足额领取补助。2024年共为9.53万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发放交通补贴2815.3万元。三是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组团赴天津参加东西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对接活动,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加强与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合作,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推进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事业单位,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全年完成消费帮扶6.64亿元。
6.协调推动乡村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建立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乡村建设项目库管理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回头看”,确保入库项目符合政策规定、充分体现农村群众和基层意愿。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实施“八改”工程,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制定印发《平凉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开展村庄清洁大扫除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四脏”,整治农村“六乱”,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三是规范开展户厕改造和信息录入。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将完成改厕的农户信息准确录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户厕基础档案库。四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加强对积分超市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物品管理,定期更换超市物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兑换。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有效提升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水平。
7.指导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衔接资金项目监管力度。持续拓展深化以严把资金投向、项目入库、支出进度、联带机制、使用绩效、资产管理“六个关口”为主要内容的“帮扶项目管理提升年”活动成效,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行《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实操手册2.0版》,全流程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2024年摸底核查入库项目2170个、概算资金56.05亿元,调度实施项目720个、资金规模19.99亿元。二是加强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督促相关县(区)对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内容进行完善调整,并严格按照程序实施。严格落实《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精准谋划2024年度帮扶项目,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项目计划市级联审,确保项目科学合规,发挥效益。三是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入库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扎实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为各类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和项目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8.督导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对省、市督查反馈的驻村帮扶方面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县(市、区)认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乡镇及驻村工作队立行立改。二是压紧靠实各级责任。进一步靠实县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2024年调整轮换驻村干部537人,举办市直及中省在平单位驻村帮扶培训班,召开总队长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53次。各级驻村工作队累计走访农户43万户,宣传政策5809场(次),化解矛盾2740件,帮办急事难事2678件。三是从严加强督导管理。持续开展以“六抓六促六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帮扶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干部化解矛盾、帮办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驻村帮扶暗访督查,重点对驻村各项制度落实、村情民意掌握、帮扶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倒逼县、乡及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落实好帮扶职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压力传导虚化弱化方面。
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清单”,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县级干部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定期向局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经常性与分管科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落实有力、责任到人。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抓党建述职评议会1次。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用勤政廉政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遵守党纪国法,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年内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次、集体谈话2次,引导党员修身正德、律己守廉,营造崇廉尚廉良好风尚。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审定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每季度研判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使用公务卡全部结算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务卡使用效率。三是局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把收支关口、规范财务管理,全面提升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长上讲台”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三保障”政策要求、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等业务知识的钻研学习,做到干一行懂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真正成为推动有效衔接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平凉市市直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完整翔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惩治并重,继续推行机关管理“五讲”要求(讲政治、讲规矩、讲责任、讲质效、讲团结),对政治上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纪律要求严格的科室和个人,通过评优选先、提拔任用等方式给予激励。四是注重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侧重向年轻干部交担子、压任务,对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结合机构改革,大胆选拔任用年轻优秀干部,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改善。
12.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扛稳扛牢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履行“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职责,制定印发了《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五个一责任清单”、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和“主题党日”计划,并保质保量落到实处。二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质效。局党支部每月10日前召开支委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党课,并在“甘肃党建”平台及时上传开展情况,确保完成率达到100%。三是规范完善会议记录。安排党务干部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对支委会议、组织生活会的组织流程、会议内容、参加范围、议事决策权限等,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类资料程序规范、齐全完整。
13.执行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熟练掌握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和相关要求。二是对支部换届选举的参与人数认真核查,对出差、外出学习等人员,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征求意见,确保人数达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的规定,做到选举结果党员认可,资料齐全。
(四)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4.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历年国、省实地考核评估和各级各类暗访督查调研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用“过筛子”的办法,全覆盖无遗漏填漏洞、补欠账、强弱项。在全面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全面查摆整改同类型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不留尾巴、彻底清零。二是持续坚持“县级自查、部门核查、市级联查、领导督查”四方排查整改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反复整改、反复出现的问题,压实责任、明确时限,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见底见效。三是创新开展问题整改“集中落实月”活动,按照“改到位”“帮到点”的要求,加大对整改工作和整改过程的监督,分级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各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在公众号上逐县“晾晒”,通过比对促进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成效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严格落实市委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和巩固提升。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系统谋划,确保各项工作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
(二)强化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管党治党工作走向严、紧、硬。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基层组织条例》《支部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党员干部铆足劲、拉满弓,奋力推动有效衔接各项任务争先进位。
(四)强化担当作为,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巩固好、转化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强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抓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强化产业和就业增收帮扶举措,用好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单位、驻村帮扶和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切实把脱贫成果巩固住、拓展好、提升足,全面推进巩固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联系方式:0933-5998590;电子邮箱:plsnmjbgs@163.com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33-599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