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022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薄倍增”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建引领,创新发展模式,强化政策指导,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蹚出了“新路子”,切实增强了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村级集体经济进入“量质齐升、快速发展”的快车道。2022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1562.87万元,村均收入7.94万元,同比增长55.4%,其中,全市1456个行政村村级集体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1350个,占比92.7%。
做好科学规划,下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先手棋
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布局,制定印发了《平凉市强化党建引领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改薄倍增”行动方案》《平凉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性文件,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了相应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指导全市2022年度扶持的87个行政村,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描绘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路线图”,进一步明确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路径。
拓宽增收渠道,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活力
抢抓各类涉农政策机遇,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等要素,利用政策红利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各类资产资源,鼓励村级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督促各县(市、区)将项目入股分红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2年,全市财政扶持到位资金累计达到8398.03万元,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没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难题,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注入活力。
抓好规范管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效能
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了《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财务审计、银农直联资金审批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全市102个乡(镇)均确定专人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及时准确的填报甘肃省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平台、产权管理系统等网络平台,及时将村集体历年积累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纳入监管,有效防止村级集体经济“体外循环”,切实提高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效能。
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驱力
坚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范围,作为年度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全面施行“周总结、旬分析、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年内督查3次,下发通报3次,召开现场会3次,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同时,充分运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的行政村的资产、资源、资金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各村集体收支明细,精准监管掌握各村发展实际,对收支不规范、不到位或者存在争议的收支,及时反馈整改,有效挤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水分”,不断增强各县(市、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撰稿:周可嘉 审核:王天顺 刘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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