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1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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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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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定《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情况,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局网站发布信息1995篇,其中:概况类信息12篇,政务动态类信息877篇,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02篇,新增栏目2个,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1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按照合法、便民的原则,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梳理提供,对不予公开或无法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及时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工作原则,对所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的要求,将本单位依申请类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做到了应进必进。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反馈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关通知和“点对点”读网要求,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关栏目名称按要求进行更换,并按要求对有关栏目内容格式进行规范化调整。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内容支持。同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平凉三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11条。

(五)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指定专人对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聚焦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深等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好局网站,做好与“平凉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链接互动,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创新栏目平台建设,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可读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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