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单位: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 报送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平农(种子)罚〔2023〕2号 | 崆峒区郭*龙种子经营部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玉米种子案 | 郭*龙 | 崆峒区郭*龙种子经营部经营的“军育288”(标称生产经营商为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军育288”的玉米种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A(吉)农种许字(2018)第0089号,种子质量检验执行标准:GB4404.1-2008,检疫证明编号:6207022022001821GB-IAI-F3222X-SMER-MY,检测日期:2022年10月,保质期:10个月,品种审定编号:国审玉20196190、吉审玉2016028,品种引种编号:(晋)引种〔2017〕第1号、(冀)引种〔2017〕1号、(黑)引玉〔2016〕第013号、(辽)引玉【2016】第016号、(蒙)引种〔2017〕第1号、京政农发〔2019〕22号,包装规格为净含量8000粒/袋。)玉米种子进了110袋,每袋进货价格85.00元,检查发现112袋,供货商赠送了2袋,每袋销售价格110.00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军育288”(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8000粒/袋,生产日期:2022年10月。)玉米种子,在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15日内缴纳罚款 |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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