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时间:2022-12-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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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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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时间:2022年12月06日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 平 农(兽药)罚〔2022〕7号甘肃振*民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假兽药案甘肃振*民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2620802MABNEH510Y邓*权当事人经营假兽药高热菌毒血清共计进货20盒,销售4盒,销售价40元/盒(违法所得4*40=160元,货值金额20*40=8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应按照应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兽药(高热菌毒血清)并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2、没收库存高热菌毒血清(16盒);                       3、罚款2400元(货值金额的3倍)。
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
定银行缴纳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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