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及财政支农重点工作遴选县(市、区)的公示

  • 时间:2023-04-0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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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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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激励的通知》(甘财农〔2023〕23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全市综合遴选,现对乡村产业振兴及财政支农重点工作突出县(市、区)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遴选县(市、区)

静宁县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0日,共5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来访面谈的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受理电话:平凉市财政局         0933-8213340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0933-5998575


平凉市财政局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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