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简报第4期(总第4期)
简 报
第 4 期
(总第 4 期)
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
——灵台县多措并举切实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灵台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全面脱贫的“升级版”和乡村振兴的“基础版”来打造,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整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注重科学谋划,下好规划引领“先手棋”。开年伊始,灵台县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党政负责人大规模考察团赴浙江开化、桐庐、安吉和省内清水、榆中等地就“千万工程”“厕所革命”等进行考察学习,坚持把上级要求、外地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9”行动方案,确立了以清理柴草粪污、废弃建筑、河塘沟渠、垃圾污水,推动卫生改厕、习惯改变、环境改善,实现农民整体素质提升和农村整体面貌提升的“四清三改两提升”工作任务体系,使农村人居环境达到行为美、庭院美、村庄美,厨房洁、厕所洁、床铺洁,乡村全域干净无垃圾“三美三洁一干净”的标准,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力重点,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明晰的思路引领。
二是强化各方协同,培树全民参与“新风尚”。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全口径动员、全要素参与、全方位推进,切实凝聚起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坚持政府主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调度和推进工作,形成了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党员干部带头整治、发动骨干主动整治、机关干部回乡整治、职能部门依法整治、村级两委组织整治“五个整治”协调联动、一体推进,确保了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强化群众主体。组织开展建立一支宣传队、设立一个宣传栏、发放一封倡议书、悬挂一批宣传标语、开展一次科普讲座的“五个一”宣传攻势,推动垃圾分类、厕所改革等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了农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把源自脱贫攻坚工作的“七净一规范”和“四项教育”经验全面移植、充分融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自发整治,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正向激励。采取抓两头、带中间方式,以村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评比,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表彰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落实。还有部分行政村采取动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借助帮扶单位支持等方式,采取“积分卡”“积分超市”等方式,强化环境卫生评比结果运用和物质激励,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群众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打出环境整治“组合拳”。积极借鉴浙江“千万工程”成功经验,年内确定县级和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54个,按照抓点示范、由点及面,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思路,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工作中,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九大任务,打出了从治理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突出问题,到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绿化亮化等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到实施卫生改厕、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提升农村形象面貌,再到实施富民产业培育、完善公共设施、创建美丽乡村等提升农村生活品质的治理“组合拳”,特别是坚持把垃圾革命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先手棋”,坚持“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缝衔接、链式推进,以重点工作突破有力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止目前,全县共建成卫生厕所2873座,垃圾填埋场4处、收集屋176座、集中堆放点850处,累计建成美丽乡村25处、“万村整洁”示范村80个。
四是健全保障机制,增强整治成果“持久力”。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摆在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层面去定位和考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打好整治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建立资金投入机制。按照“政策不变、权限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和“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方式,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整合效应。同时,将村级环境卫生保洁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仅今年,县财政配套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就达1230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难题。建立清洁保洁机制。全面实施定保洁人员、定保洁经费、定保洁范围、定保洁标准的“四定”机制,以贫困户为重点,每个行政村均建起一支4—12人的专职保洁队伍,并配备相应环卫设施和生活用品,方便清洁保洁工作扎实开展。同时,采取“三个一点”(县财政列一点、帮扶单位挤一点、乡村筹一点)办法,县财政列支99万元用于支付保洁工薪酬,确保保洁人员年工资不低于6000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全县党委工作责任书和综合经济目标责任书考核范畴,加大考核权重,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特别是对月度通报中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或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并由包抓乡镇的县级领导跟进督导、限期整改,倒逼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和高效落实。
报: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工作组。 |
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分管领导、相关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 |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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