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制度,加大土地承包领域法律政策宣传,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成绩突出,平安“平凉建设”成效显著,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我市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保障体系。依法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7个,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102个,村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1469个。聘请县级(市、区)仲裁员145人、乡镇调解员251人、村级调解员3560人。聘用20人以上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占全市总数的比重为100%。
二、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抽组专业人员编写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问答宣传页各5.5万份,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23年,市、县(市、区)共培训调解仲裁员9期806人,市、县(市、区)级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培训仲裁员占全部仲裁员的比重为100%。通过宣传培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增强了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工作,把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社会的大事来抓,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2023年共受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总数36件,乡村调解27件,仲裁委员会受理纠纷总数9件,其中:调解8件,裁决1件,在法定期限结案纠纷占受理纠纷的比重达到100%。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贯彻落实,巩固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时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经费,奠定仲裁工作坚实基础。根据中央和省上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各级农经部门,积极向同级财政汇报衔接,争取仲裁工作经费。今年,我市各级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拨付仲裁工作经费5万元;7县(市、区)拨付仲裁工作经费25万元。确保了法律宣传、人员培训和调解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创新工作制度,化解风险隐患。我市进一步规范完善调解仲裁工作的各项制度,7县(市、区)制定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土地流转受让方准入条件、流转风险防范措施,开展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建立了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加强工商资本土地租赁承包的监督和管理。
(撰稿人:尹晓宏 审核人:刘文祥 编辑:王 莹)